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生育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辽人口办传字〔2011〕39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口计生委,辽河油田公司计生办: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生育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口办人事传〔2011〕69号),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0号)精神,部署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生育专业(中级)考试工作。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报名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生育专业(中级)考试,专业代码为360。
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生育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的人员,其从事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报考2012年度考试人员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计划生育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计划生育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专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报名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20日,各卫生考试管理机构组织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9、20、26、27日。
四、考试辅导资料
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已经开通“中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远程培训平台”(http://jsw.e-health.org.cn/jsw/),将于2012年4月至5月进行网上答疑。《全国计划生育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导》已经由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国人口出版社发行部联系电话:010-83530809)。
各级人口计生委要做好考试政策宣传工作,特别要让工作在基层的广大计划生育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及时了解考试的要求和安排,通知考生登录培训平台了解培训信息,根据需要组织征订考试指导材料,为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保证他们能够顺利报名参加考试。
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将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人数报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
联系人:李守宁 联系电话:024-86905046
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Ο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