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本次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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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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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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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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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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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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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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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含3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护士条例》施行后即2008年5月以后入学的考生,www.wszg8.com除具备以上报考学历条件和护理临床实习要求外,必须是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和助产专业课程的学习。
注:根据辽宁省人事厅、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
1.凡08年5月以后入学,学制为2年的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和助产专业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凡08年5月以前入学,学制为2年的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和助产专业的毕业生,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需同时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2.学制为1年即07年入学08年毕业的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需同时提供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相关专业2年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成绩合格考生职称的晋升
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2.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报名参加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办法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1月30日—2月25日
考生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下同),按要求www.wszg8.com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选择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2月16日-28日(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不办公)。考生根据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区、市、县自行选择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全市设17个报名点1个考点(详见附表1)。
考生持经单位审核盖章(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申请表》须经学校盖章,并同时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证明,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含有“三年制教育”字样的准予毕业证明。)、带有本人照片的《申请表》、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务费,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点到考点审核时间:2013年3月4日-8日(详见附表2)。报名点持现场确认通过考生的材料到考点进行资格审核。
4.考点到考区送审时间:2013年3月25日。大连考点向考区(省卫生厅)上报数据。期间不再受理考生及报名点报名事宜。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它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通过,除军人外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2. 为方便考生尽量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选择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13年4月28日-5月18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六、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60元。
大连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