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日照莒县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民营医疗机构:
2011年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工作将于近期开始,为保证该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县卫生局负责对我县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注册申请资料的审核工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自行审核)。
(二)县卫生局负责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注册信息录入工作,集体送至市行政大厅办理护士执业证书。
(三)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使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软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为本机构新聘用护士信息录入,资料上送时间与县卫生局联系协调。
二、申请执业注册
(一)对象和条件
拟受聘于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之日起未满 3 年);符合《护士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执业注册后,方可在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士执业活动。
(二)护士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原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 6 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申请人工作单位除外)。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加盖聘任单位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6、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清楚可只提供复印件)。
9、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4张。
三、时间安排
(一)上报材料(2011年11月7日-2011年11月18日)
各医疗卫生机构备齐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对无误后集中报卫生局医政科。
各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报送时间安排:县皮防站、结防所、精神卫生中心:11月7日;县妇保院、疾控中心11月8日;城阳卫生院及县内厂矿及民营卫生所(室):11月9日;夏庄中心卫生院、小店中心卫生院、长岭镇卫生院、刘官庄镇卫生院:11月10日;寨里中心卫生、中楼镇卫生院、陵阳镇卫生院:11月11日;龙山中心卫生院、店子集镇卫生院、峤山镇卫生院:11月14日;桑园中心卫生院、招贤中心卫生院,库山镇卫生院:11月15日;安庄镇卫生院、洛河镇卫生院、果庄乡卫生院、闫庄镇卫生院:11月16日;东莞镇卫生院、浮来山镇卫生院、棋山中心卫生院:11月17日;友爱医院、莒州中医正骨医院,神农医院、县人民医院及县中医医院县内各分枝机构:11月18日。
(二)信息录入(2011 年11月7日至11月21日)
卫生局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对申请办理护士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准确的信息录入。
(三)资料修改及整理资料(2011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卫生局、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对上报的不合格审核资料通知聘用单位(个人)进行修改,并进行整理准备上报。
(四)资料上报:由卫生局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视与市政务大厅衔接情况进行报送。
市卫生局组织人员对上报材料和护士执业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合格者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报省卫生厅审核盖章。
四、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注意事项
(一)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县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执业注册护士的资格审核、健康体检及信息录入等工作。
(二)《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注册体格检查表》;拟聘任证明等相关表格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山东省卫生厅网站、或信箱:rzwsxk@163.com(密码:123456),或登陆莒县卫生局官方网站常用文件下载栏下载,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用档案袋盛装,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三) 各基层卫生院负责本辖区一体化卫室及厂矿企业、民营卫生所室的通知及资料上报工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负责各县内各分枝机构的通知,视聘用情况分别在机构内审核或上报资料到卫生局,店子集镇卫生院还应负责对金康医院的通知及材料上报工作。
莒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