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卫办字[2011]130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暨做好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的通知》(护考委发[2011]4号)和省卫生厅通知要求,现将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考试成绩查询及我市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2011 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为:专业实务77分,实践能力76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由考试机构发给考试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考生可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和淄博卫生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
二、注册提交材料
按照《护士条例》有关规定,拟受聘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提交材料包括:
㈠《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㈢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㈣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㈤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㈥《2011年淄博市执业护士拟聘用证明》(加盖医疗卫生机构公章)原件;
㈦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张。
三、时间安排
1、领取考试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11月1日-11日)。请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携有效身份证明到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领取考试成绩单及合格证明。
2、健康体检(11月10日—20日)。各区县、各单位按上述注册范围和条件,对本区县、本单位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人员进行审核,并组织对审核合格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3、上报资料(11月20—12月5日)。各医疗卫生机构备齐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经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和信息录入后集中报市卫生局审核,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和市管医院直接报市卫生局审核。
4、审核注册(11月20日—12月10日)。市卫生局组织人员对上报资料和护士执业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合格者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报省卫生厅审核盖章。
四、体检单位
张店区、高新区:市中心医院、张店区人民医院
淄川区(包括文昌湖区商家镇医疗卫生机构):淄矿集团中心医院、淄川区医院
博山区:市第一医院、博山区医院
临淄区: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临淄区人民医院
周村区(包括文昌湖区萌水镇医疗卫生机构):市中医医院、周村区人民医院
桓台县:桓台县人民医院、桓台县中医院
高青县:高青县人民医院、高青县中医医院
沂源县:沂源县人民医院、沂源县中医医院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市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执业注册护士的资格审核、健康体检及信息入录等工作,并提前与市卫生局预约集中审核时间。
(二)各区县、各单位在材料初审时应对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资料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和真实性。
(三)《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注册体格检查表》、《2011年淄博市执业护士拟聘用证明》等相关表格由各医疗卫生机构从淄博卫生网(www.zbws.gov.cn)医政科专栏“表格下载”或淄博卫生人才网(www.wsrc.gov.cn)护士注册专栏下载,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项。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联系人:何玉慧,联系电话:2777823。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