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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时间:2012-03-02 16:02来源: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作者:lengke 点击: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我区,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请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统一派人前来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在校学生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的,由学校统一组织领取,办理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本部门、单位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区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审查结果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三、所需材料
领取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请携带所在单位人事、政工科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通过人员身份证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与准考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同一底版两寸照片一张、通过人员名单。
领取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必要的初级资格证书原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四、领取时间、地点
证书领取时间:请在2012年3月30日前来领取,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地址: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电话:0538—6261819。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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