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确保2012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安排,现将我市2012年护士注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护士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010年、2011年考试通过的考生需提交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成绩单原件粘贴在聘用证明的背面);
3、拟注册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压盖照片;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剪切后粘贴在聘用证明背面指定的位置);
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压盖照片(在菏泽卫生网下载中心用A3纸正反两面打印);
6、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8、拟注册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4张(照片下方注明身份证号和姓名),与网报照片一致;
10、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意:为了便于存档,以上提交复印或打印的材料必须用A4纸按以上顺序提交。
二、申请注册程序与审核
各县区卫生局和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护士注册材料的核查、录入和集中报送。医疗机构要加强所报材料真实性的核查,尤其是网报照片或准考证照片、上交照片和身份证必须一致,备齐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经县区卫生局复核无误、无缺项和必要的信息录入后集中报送市卫生局初审。局属医疗卫生单位同上核查无误、无缺项和信息录入后直接报市卫生局初审。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报送材料时间安排与有关要求
(1)全市2012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截止到2012年11月 20日,各县区、各单位务必将申请注册人员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市卫生局医政科注册办。受理材料最后截至时间为2012年11月 16 日,过期不再受理。
(2)各县区卫生局在集中报送材料前,应提前与市注册办公室的负责同志联系,预约报送时间。
(3)填表要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
(4)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教学、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
(6)核查中发现本人上报照片与网报照片有出入的,或与本人长相不一致的,一律启动报名、考试等系统核查程序,涉嫌提供虚假照片报名或替考通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
联系人:阮青青 徐晓玲 潘秀芳
联系电话:5631099
附: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医疗单位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医疗单位报送材料时间
市 直 10月22日---10月31日
巨 野 11月1日
成 武 11月2日
单 县 11月5日---- 11月6日
定 陶 11月7日
曹 县 11月8日---- 11月9日
郓 城 11月12日---11月13日
鄄 城 11月14日
东 明 11月15日
牡丹区 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