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潍坊市卫生局要求,我市定于11月13日至11月30进行2012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本年度办理护士执业注册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
2、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二、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页A4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卫生资格考试吧www.wszg8.com复印件或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印发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6个月以内的);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7.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8. 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
9. 考试合格后三年内未办理注册的需提交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培训合格证明;
三、材料领取
各单位请根据汇总人数到卫生局医政科领取以下材料:护士职业注册专用档案袋、拟职业机构聘用证明表、护士职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并缴纳材料费10元/人。
四、其它事宜
1.所收集的个人材料分袋上报,编号排序。所有注册材料使用A4复印纸粘贴,材料袋内按编号顺序提交以下材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健康体检表、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原件、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可辨。
2、成绩单原件、毕业证原件和照片分别排序并单独上报,照片背面注明申请人姓名及单位。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护士注册工作,认真审核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医疗机构不得开具虚假聘用证明,无执业地点人员不办理注册。
联系人:
市卫生局医政科 丁凤梅 6080159
诸城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