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护士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为规范护士执业注册流程,提高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效率,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程的通知》(鲁卫医字〔2013〕106号)及《威海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程》(威卫医〔2013〕68号),现将2013年我市护士首次注册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医疗机构或个人于2013年11月1日前,完成本机构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工作,将人员名单电子版(附件1)上报至卫生局医政科。已配备“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的医疗机构,要预录入护士首次注册详细信息。
2.各医疗机构或个人于11月4日-8日备齐符合首次注册条件人员的材料,交送至卫生局医政科,预期不再集中受理。
3.各医疗机构或个人于11月25日-26日到卫生局医政科领取护士执业证件及申请注册材料原件。
4.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和遗失补证等相关业务将另行通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3年度护士注册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完成护士注册初审工作。
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电话:7561214
联系人:乔磊、林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