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请各单位及时下发通知,由人事科(政工科)收取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到各报名点办理。
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
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原件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网上下载)
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
办理时间:2010年1月30日之前,每周二、三、四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市直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科到泰安市人才市场南楼405室办理,各县市区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科按属地到各县市区人事局办理。
注:请各单位、部门人事科统一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各县市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县市区人事局。
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