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
(1)个人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月15日—2013年1月25日止。
考生本人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照片采集并签名确认(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见附件)。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再更改。
(2)集体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点与各有关单位协商确定。
(三)报名地点及其范围:见附件
附件2: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规格),报名表中单位审核栏中经办人须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公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
三、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对于先工作后取得卫生类学历者,还需提交前一个卫生类学历证书。
四、下一级资格证书及与本市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五、相关准入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01—365),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及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
六、按规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转岗人员须另提交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八、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居住证。
九、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十、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
附件4:报名点一览表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地址 电话
1 长宁区卫生学校 云雾山路39号 52064708
受理范围 长宁、徐汇、静安、闵行、青浦、松江、金山
2 杨浦区卫生学校 舒兰路51号 55530577,18930411633
受理范围 宝山、杨浦
3 黄浦区卫生学校 梦花街234号13楼 63667293
受理范围 黄浦、卢湾、普陀、虹口、闸北、浦东新区、嘉定、奉贤
4 崇明县受理点 一江山路616号 59621609
受理范围 崇明县
注:报名时间 08:00—16:30(周六、日照常受理)
报考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