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3年卫生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所需证件及材料:
(一)报考士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师级、中级资格考试者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
1、相应的士、师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相应的士、师级职务聘任证书及复印件。
3、报考护理专业师级、中级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5、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护师,如提前1年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须提交护士执业注册表原件及复印件。
6、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
7、上述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三)2012年度考试成绩单(专指历史考生,即:参加了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有部分科目不合格,拟报名参加2013年度考试的考生,按2年为一周期滚动管理的办法提供2012年度的考试成绩单,使用原档案号报名补考同专业不合格科目,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四)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申报人在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市卫生局人事科(考试中心)报名参加考试。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在并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在省直考点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