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 山 县 卫 生 局
关于办理2011年度卫生专业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省职改办(陕人职函[2011]45号)和(陕人职函[2011]50号)精神,现将我县办理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资料
1、《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级两份,初级一份
(证书号码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查找 );
2、准考证;
3、成绩单;
4、彩色照片三张;
5 、中级人员需提交《外语合格证》。县及县以下单位填写职称外语免试申请表两份,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印章;
6、《计算机合格证》,中级3个模块,初级师1个。年龄45周岁以上者填写计算机免试申请表两份,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印章。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核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时通知人员准备资料,务必于3月10日前统一交县卫生局医政股,逾期不予受理。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