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计、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处方的种类
1.按性质:中药处方、西药处方;
2.按部门和药物:普通处方(医保处方、自费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麻醉药品处方、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按规定用不同颜色的纸张印刷,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