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注意事项
为确保各报名点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注意事项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各报名点负责审核考生个人报名信息中“单位名称”必须是标准统一、规范的本单位名称(××市〈县〉××单位),不写到所在科室,如:普洱市人民医院、思茅区南屏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须在单位名称前加所在县(区)名称,如:宁洱县XX诊所(医院)。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单位名称填写报名点所在县(区)名称。普洱卫校在校学生单位名称统一填写为“普洱卫校”。考生所填写“单位名称”必须是审核报名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名称,如:“单位名称”栏为普洱市中医院,确认报名点必须为普洱市中医院报名点,一律不能为其他县(区)或单位报名点。
二、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计价格〔2001〕2043号:每人每科50元。
缴费方式:云南省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费的收缴不采用网上支付,仍然采取原来的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收费的缴费方式。
三、材料制作:考生须按照审核材料目录依次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用A4纸制作。(此次报名材料中不用装订目录页)
四、各报名点应认真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原件是否真实,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同时在复印件上签上“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审核完后将原件退回考生本人,不再上报考点。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