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望、闻、问、切的诊断方法,收集病人的症状、体征以及病史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综合、辨明病理变化的性质和部位,判断为何种性质的“证候”,这个过程就是“辩证”。“论治”,就是在辨证基础上,根据正邪情况而确立的治疗法则。因此辨证是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亦为辨证的目的,又是对辨证正确与否的检验。
“证”与“症”的概念不同。“症”是症状,如头痛、恶寒、咳嗽、胸痛等;“证”是证候,是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各种症状的概括,包括病变部位、原因和性质,以及致病因素与抗病能力相互斗争情况等,它深刻、全面、正确地的映了疾病的本质。
辨证论治不同于“对症治疗”,以及现代医学所说的“辨病治疗”。疾病的不同阶段可出现不同的证候,不同的疾病,也可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同样的证候。因此同一疾病的不同证候,则治疗方法有异,如水肿(肾炎)患者,初期发热、恶寒、浮肿、小便不利等为“风水证”,治宜宣肺发汗,利水退肿;后期见腰酸、肢冷、畏寒、面白、浮肿等为“肾阳虚衰证”,治当温肾扶阳。不同的疾病只要证候相同,便可以采用相同的治法,如脱肛、胃下垂、子宫脱垂等病,均属中气下陷所致,皆可用益气升阳的方法治疗,这就是中医学常说的“同病异治”、“异病同治”。
以上两个特点是中医学所独有的。随着中医学的不断发展,其内容也将会不断地完善和提高,在防治疾病的实践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