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审批申请一次性告知书
一、应提交材料
1、首次执业注册
⑴《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
⑵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⑶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⑷护理、助产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1份;
⑸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⑹丰泽区医院(泉州市正骨医院)出具的申办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⑻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半身照片1张;
2、变更注册
⑴《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⑵《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⑶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延续注册
⑴《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⑵《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⑶丰泽区医院(正骨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省卫生厅指定的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办理时限:
1、执业注册:资料完整并手续齐全后,送省卫生厅办理。省卫生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变更注册:受理至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
3、延续注册:受理至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四、许可结果发放《护士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