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报考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医学博士学位,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医学硕士学位,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6)医学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9年,并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
(7)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中医药技术人员,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岗位不少于12年。
3.破格报考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符合川人办发〔2005〕367号、川人办发〔2012〕53号文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