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
护考委发【2011】4号文件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考区:
经研究,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分数线为:专业实务:77分,实践能力:76分。一次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九月六日
抄送: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中国卫生人才网原文如下:http://www.21wecan.com/kszq/kszq1/zxgg/7c2fb5a7d2db89af1083eb1de47e52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