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级中药师:酊剂
酊剂系指药物用规定浓度的乙醇浸出或溶解而制成的澄清液体制剂,亦可用流浸膏稀释制成。供口服或外用。
分类
酊剂可分为中草药酊剂、化学药物酊剂和中草药与化学药物合制的酊剂三类。中草药酊剂又分为毒剧药材酊剂和其它药材酊剂。
酊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均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除另有规定外,含有毒剧药品的酊剂,每100ml应相当于原药物10g;其他酊剂,每100ml相当于原药物20g.
二、含有毒剧药品酊剂的有效成分,应根据其半成品的含量加以调整,使符合各该酊剂项下的规定。
三、酊剂可用溶解法、稀释法、浸渍法或渗漉法制备。
(1)溶解法或稀释法 取药物的粉末或流浸膏,加规定浓度的乙醇适量,溶解或稀释,静置,必要时滤过,即得。
(2)浸渍法 取适当粉碎的药材,置有盖容器中,加入溶剂适量,密盖,搅拌或振摇,浸渍3~5日或规定的时间,倾取上清液,再加入溶剂适量,依法浸渍至有效成分充分浸出,合并浸出液,加溶剂至规定量后,静置24小时,滤过,即得。
(3)渗漉法 照流浸膏剂项下的方法(本版药典一部附录Ⅰ O),用溶剂适量渗漉,至流出液达到规定量后,静置,滤过,即得。
四、酊剂久置产生沉淀时,在乙醇和有效成分含量符合各药品项下规定的情况下,可滤过除去沉淀。
五、酊剂应置遮光容器内密封,在阴凉处贮存。
「装量」 照最低装量检查法(附录Ⅹ F)检查,应符合规定。
制备方法
酊剂可用溶解、稀释、浸渍、渗漉等方法制备。酊剂应分装于洁净干燥的棕色玻璃瓶内,密闭置阴凉处贮存。
(1) 溶解法或稀释法:取药物粉末或流浸膏,加规定浓度的乙醇适量,溶解或稀释,静置,必要时滤过,即得。
(2) 浸渍法:取适当粉碎的药材,置有盖容器中,加入溶剂适量,密盖,搅拌或振摇,浸渍3~5日或规定的时间,倾取上清液,再加入溶剂适量,依法浸渍至有效成分充分浸出,合并浸出液,加溶剂至规定量后,静置24小时,滤过,即得。
(3) 渗漉法:照流浸膏剂项下的方法,用溶剂适量渗漉,至流出液达到规定量后,静置,滤过,即得。
注意
(1)对于有效成分已知的酊剂,应按药典有关标准进行含量测定。对于药材成分不清楚,尤其复方酊剂测定含量有困难时,应对原料的质量、溶剂、制法及含醇量有标准规定。
(2)酊剂(酒剂也同样)在贮存中易发生沉淀,原因是成分复杂。处理方法是,先测定乙醇含量,调整至规定浓度,如仍有沉淀,可滤去,再测定有效成分含量,并调至规定的标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