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护士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卫生机构:
为完成2015年护士注册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首次注册:参加全国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注册条件者;
延续注册:《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5年10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
二、申报资料
为方便审核工作的进行,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排放,从上到下,并在左上角对齐,用小夹子夹好:
1、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照片应是证件照,照片后面写上本人姓名
2、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外省中专学历的申请人需提交外省教育厅(山东省可由教育局)所开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临床实习手册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实习医院及学校公章;或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5、聘任证书(或聘用合同)原件(聘期不少于一年)
6、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
7、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
8、临床实习手册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
9、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
10、聘任证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
11、《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1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统一格式、双面打印)
1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排放,并在左上角对齐,从上到下,用小夹子夹好:
1、《护士执业证书》
2、2010-2014年学分证明原件(2010年首次注册的提供2011-2014年,四个年度学分。2010非首次注册则提供2010-2014年,五个年度学分。每年度20学分。)
3、《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统一格式、双面打印)
4、《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二、几点要求
1、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2015年11月5日前集中收集注册材料统一报送将护士注册材料和汇总表报至区卫生计生委医政股进行现场审核。联系人:崔兵站;联系电话:5121652。
2、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有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医疗机构负责将本医疗机构护士信息录入该系统。
4、2013年护士注册登记表换证工作同时进行,提交护士注册登记表和同底版照片一张。
附件:注册表格(点击下载)
谯城区卫生计生委医政股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