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凡在沙坪坝区卫校报名点报名参加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成绩合格(60分以上)的考生,或2010、2011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各科成绩合格(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2012年1月12—3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三、 办理地点及电话
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沙区政府大楼二楼)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电话:65368201 张老师
四、 办证材料
1、考试成绩单(请考生到原考试报名的单位领取成绩单)和身份证复印件(A4纸);
2、2寸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
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用A4纸张打印填写3份并贴好1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五、其他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护理本科学历参加护理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只办理护士执业证书,不须办理护士资格证书,以后参加护师资格考试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和本科毕业证即可。执业证书(即执照)请到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办理。
附件: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填表说明和下载表格(或www.hyrcw.cn红岩人事人才网上下载)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