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4年度第一批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人才服务人员:
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2014年度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第一批次现已办好,请携本人身份证原件于6月2日至6月12日(节假日除外)自行到我中心人才服务部领取。
备注:1.代领人员请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
2.如在医院统一提交材料的人员,我们将上门发放资格证书,时间另行安排。(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重医儿童医院、重医口腔医院、重医大学城医院、武警医院、肿瘤医院、西南医院、大坪医院、解放军第324医院)
3. 如上述医院人员在我中心提交办证材料的,在我中心自行领取。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