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兵团卫生高级申报材料:
一)内容及要求
1.公示结果说明。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证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聘用合同、聘书或聘用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一份(验证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3. 破格人员须填报《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1份。
4.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成绩通知单(或免考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考审批表)和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5.近5年的考核表复印件1份(验证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6.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验证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7.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原件1份(按评审条件提供),须由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建筑工程系列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填写《兵团工程(建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业绩及成果认定表》。
8.任职期间业务工作总结1份(所述内容须经推荐单位认真核实后,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9.发展规划、技术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年度计划等原件1份(按照评审条件提供,须由推荐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其应用范围、效果及申报人所起作用进行说明并签字,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10.论文、著作、教案(按照评审条件提供,并按年度装订在一起)原件1份。
11.评审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2.《评审表》申报高级职称填写1式3份,申报中、初级职称填写1式2份(A3纸对折,骑马装订,审批意见栏放在倒数第二页)。
13.《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表》(A4纸双面打印)。
(二)注意事项
1.上述1-8材料统一使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较小的原件可粘贴在A4纸上),其余材料不装订。
2.所提供的获奖证书、技术管理标准、论文、经济效益等业绩成果材料,均为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取得或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