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前:个人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单位审议、答辩、公示申报人评审材料。
8月15日前:各县、市(或区直各部门)卫生局和县、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材料并报送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公室。
8月15日至10月30日: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审核材料、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及将评审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自治区职改办公室。
卫生厅职改办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
电话:0771—2802449。
查看:“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字〔201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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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前:个人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单位审议、答辩、公示申报人评审材料。
8月15日前:各县、市(或区直各部门)卫生局和县、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材料并报送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公室。
8月15日至10月30日: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审核材料、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及将评审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自治区职改办公室。
卫生厅职改办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
电话:0771—280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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