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5年卫生专业高级资格申报相关附件:
各级人社、卫生计生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并按时上报。申报条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申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结果。评审材料上报后须经卫生计生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复核通过后方可报送,经一次性告知并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规定的,不再通知补充材料,也不提交评审。
联系人:张莺,联系电话:0591-87826304
附件:
查看:关于报送201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