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返回首页

关于2015年度孝感市开展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08-24 21:57来源:医学高级职称考试 作者:lengke 点击:
  

关于2015年度孝感市开展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度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2015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参加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评审的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基卫高职务的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卫生计生专业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4〕101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评审中的有关政策问题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报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5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民营医院卫生专技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申报评审须经由所聘用单位推荐,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供在本地缴纳社保的凭证。

  2、在乡镇卫生院(包括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乡镇血防站)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既可申报常规评审,也可申报基层卫生专业副高级职务(简称“基卫高”)任职资格评审。“基卫高”任职资格在顺向流动、单位聘用、晋升“基卫高”上一级职称时与常规任职资格有同等效用。

  3、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符合申报条件要求,且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相一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取得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申报基卫高的,须提供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水平能力测试实行评前面试,成绩当年有效。

  4、凡破格申报、转评、转评晋升以及申请外语、计算机免试者,均应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申报。

  5、凡申报医疗类、护理类专业的,须取得相应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且申报专业与资格类别相符合,并达到相应的年限。

  6、申报健康宣传专业(医技)的卫生管理人员须具备医学专业相关学历、学位,取得卫生类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在卫生技术相关专业岗位上从事健康宣传、卫生政策和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工作(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除外)。

  7、对农村基层服务经历的要求,继续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15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必须经单位和卫生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县市区职改办汇总统一报市职改办。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必须经单位和卫生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单位集中报市职改办。

  申报过程中要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

  四、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按照市职改办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孝市职改办文〔2015〕3号)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高级职务的评审材料还必须使用2015版的《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软件申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络“职称评定”栏中下载安装),报送电子文档。

  (一)、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第一部分

  1、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或缴纳社保凭证、委托评审函以及机关、参公单位人员证明文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书

  5、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或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成绩通知单

  6、免试、转评、破格审批原件

  7、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部分

  1、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一份(其他装袋)

  5、2013、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6、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7、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原件装袋)(高校、中学、实验教案或临床病案)

  8、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9、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五、评审材料受理起止时间

  受理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3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七、联系方式

  市职改办联系电话:0712-2327785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