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
按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580元(含各市送审费用),论著鉴定费200元,共780元;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另收取答辩费140元;申报人上交的费用缴交财政专户,已提交申报评审材料但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的,一律不予退费。
省直及委直有关单位收取的费用全部上交,各市留存的送审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进入:2015年广东省卫生高级资格评审网上申报入口(9月1日至11日)
详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5〕8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