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求
(一)评审专业
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中、初级评审执行网上申报及评审。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专业考试成绩单、职称外(汉)语成绩单或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文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各1份。
4.代表个人学术水平并在任现职期内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二作者)、论著等代表作。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五、注意事项
(一)为防止在职称申报系统中出现多个基层单位现象,基层单位管理员务必继续使用2014年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得重新注册。如忘记用户名及密码可使用系统中“找回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及密码。
(二)2014年评审未通过人员今年可继续使用2014年注册的个人用户名,将资料修改后上报。
(三)自治区级民营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个人档案申报人本人保管的,须将个人档案委托至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代管个人档案业务后,由个人档案代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四)2015年申报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使用本通知附件中所提供的各类表格,严禁使用以往表格申报材料。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网上申报材料后,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自行打印该表格后,递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该表格须双面打印。
(六)纸质材料中,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业务考试成绩单、外(汉)语成绩单或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参加自治区“访惠聚”工作住村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学习免试审批表以外,其它材料由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审核完毕后当场退回申报单位或个人。
(七)乌鲁木齐市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乌鲁木齐市级、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在专业学科组评审当天到学科组会议现场进行论文答辩。进行论文答辩时,申报人员自带《申报正高级(破格申报副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答辩表》10份。
六、评审工作时间
2015年11月16日-11月30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受理各地、各单位卫生系列高级和卫生事业管理、维吾尔医药专业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申报材料;11月30日-12月4日赴各地实地调查落实申报人员信息,12月14日-18日召开各专业组评审会议(含答辩时间);12月21日-23日召开西医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12月24日-25日召开中医、民族医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2016年1月6日召开自治区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
各地(州、市)卫生局、各单位需对报送材料逐人逐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报送材料内容真实,项目完整齐全,对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的,我委将不予受理,责任由报送单位承担。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新人发〔2012〕230号)规定,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相应职称工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录在案,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用人单位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人和经办人责任。
联系人:彭 溢
联系电话:0991-8521735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991—2887709 3193615
附件【附件1: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封面(档案袋).doc】
附件【附件2: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封面(信封袋).doc】
附件【附件4: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doc】
附件【附件8:各级“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村工作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9:选派进疆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xls】
附件【附件10: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实践能力(经验)、业绩成果填报表.doc】
附件【附件12: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评审经验报鉴定推荐表.doc】
附件【附件13:卫生系列“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doc】
附件【附件14:申报正高级(破格申报副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答辩表.doc】
附件【附件15:2015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xls】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