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号)的规定和要求,按照佛山市卫生局的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一)报考药学、护理、其他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药(技)士资格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报考药(护、技)师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重要提示:自2011年度起,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不再属本次考试范畴。报考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另行组织)。
(二)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三)报名参加2013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四)其他相关规定:
1、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考时提交相应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满2年。
3、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不管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果没有按规定提交成绩单或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6日。
2、网上报名方法:考生须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已填报本人信息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有关网上报名事项详见网站中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个人网上报名须知)。
(二)现场确认:(单位和时间安排详见通知后面的附表)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月17—18日、1月21—23日
2、现场确认地点:同济东路2号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一楼大厅
3、受理科室:区卫生和人口计计划生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2060570、82341086)
4、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及排序装订要求:(以下提交的有关原件经审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要A4纸复印;提交的材料须按以下所列顺序装订。凡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数量、规格、装订顺序不符合要求的,恕不受理)。
第1页:《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考生自行在网报系统打印),要求: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要求(把握相片质量关,要清晰,证件照,近期大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2.考生必须在“申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并填写时间。3.现场审核人员须填写“工作人员填写部分”,不得缺项。
第2页:身份证复印件(将个人提交的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贴在空白处,不再设《相片页》,照片与网报上传的要一致)。要求:1、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在同一版面。2.遗失身份证的须有临时身份证及回执且在有效期内。
第3页: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位证书复印件。要求:1.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应与《报名表》上所填毕业信息一致。2.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第4页:《资格证书》复印件。要求:1.复印件须含照片页和个人信息页。2.报考的类别应与《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第5页:《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复印件。要求:1.复印件须含照片页和注册信息页。2.《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报名表》上的工作单位一致。
第6页:报考所需其他材料(聘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成绩单、相关证明等)
装订要求:
材料按两部分装订,《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页(贴相片)订在一起,其他材料按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成绩单、聘书等顺序装订一起,两部分材料用回形针夹好。
三、其他相关问题和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者,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后,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经省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通知缴纳报考费。审核合格并已缴交报考费的考生,可于2013年4月25日-5月26日,自行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原来在外地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需在我区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考。
(三)各单位考生须先经本单位审查同意后,由单位相关负责人集中统一报送禅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进行确认。确认时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规格纸张,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申报表的工作单位栏所填的单位名称必须是与单位印章一致的规范名称,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印章。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号进行查询。
四、考试收费标准、缴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临床医学(中级,代码301至360)、中药学(士级、师级和中级,代码102、202、367)、中医护理学的(师级、中级,代码为204、374)等65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3年5月18、19、、25、26日。
其他52个专业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时间为:2013年5月18、19日。
附表:现场确认单位和时间安排: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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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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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槎医院、澜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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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上午9:00至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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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医院、环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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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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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医院、朝阳医院、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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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上午9:00至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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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李秀英医院、中山医院、健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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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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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医院、金子医院、都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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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上午9:00至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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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医院、肛泰医院、远大医院、华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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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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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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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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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范围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其他民营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站、医务室,其它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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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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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