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点设置、审核程序和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1.茂名市人民医院、茂名市中医院、茂名石化医院、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茂名市农垦医院卫生科、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设置报名点,以上报名点直接负责本单位报考人员的材料审核和网上确认工作,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并于2015年1月26日前上交数据及纸质材料。
2.高新区、滨海新区及其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辖区(单位)报考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申报材料盖章后于2015年1月26日前统一送到茂名市卫生监督所考务科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返回各单位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请各县市、区卫计局于1月28日下午5点30分前网上提交确认数据,按审核时间表报送纸质材料,并派具体负责考务工作的人员参加材料审核工作。具体审核时间和人员安排如下:
审 核 时 间 |
审 核 人 员 |
2015年1月29日(茂南、市直、滨海新区) |
由考务科及相关单位业务人员组成 |
2015年1月30日(电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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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日(化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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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3日(高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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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4日(信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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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5日(总审) |
材料审核地点:茂名市天桥路306号茂名市卫生监督所四楼410卫生考务科 联系人:杨玉萍、梁燕芳,电话:3939689
4.考生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5.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319号)和《关于降低部份考试费用标准的通知》(粤价〔2013〕302号)规定:初、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