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15年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的通知
广西南宁办理2015年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转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系列中初级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卫人﹝2015﹞48号)精神,现就办理2015年度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2016年2月15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办理地点: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7楼)
二、办证所需材料
(一)《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贴照片;
(二)2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办证用,要求与《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所贴照片相同);
(三)准考证原件;
(四)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办证所需材料;单位统一办理的,需提供委托函(附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办理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名册表》(附件 3)纸质版一份。
三、其他事项
为方便快捷地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考试合格人员自行从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http://www.nnws.gov.cn)
上下载《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此表将存入档案,不能涂改)。
未尽事宜,请咨询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联系人:唐老师,咨询电话:0771-261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