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市卫医〔2012〕53号
承德市卫生局
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首次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卫生局,市直及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现将2012护士首次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全国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申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需提交的资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临床实习手册需按照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教育厅批准的护理专业学生实习名录的医院提供。在我市县级中医院实习者,除承德县中医院外,其他县中医院实习无效,需重新到县级二甲以上医院实习满8个月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合格成绩单有效期为三年,超期者需经承德市中心医院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注册。
(六)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从事护理工作证明。
(七)执业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八)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小1.5寸照片1张(与《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照片为同一底片。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件按顺序装订(身份证、学历证书、临床实习证明、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单、聘用证明、体检表、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表格用黑色碳素钢笔、签字笔填写,不得漏项。
所需表格可以从承德卫生考试网(www.cdksw.com)或承德卫生培训网(www.cdwspx.net)承德执业注册网下载,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式样和规格,要求双面打印。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负责本县区、本单位护士注册人员资格审核、信息录入工作。
(二)医疗机构和个人在上报护士注册资料时,需提交与医疗机构签署的“承诺书”及注册人员名单。在个体诊所注册的,需由诊所出具保证书,并由县区卫生局签字盖章确认。在所有非公立医疗机构注册的还需提交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的复印件(缩印A4纸)。
(三) 护士执业首次注册资料务于2012年11月10日至2012年11月25日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联系人:李明辉 联系电话:2150305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