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医发〔2013〕31号
鹤岗市卫生局关于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4号)、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12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鹤岗考点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条件
1、具有鹤岗户籍,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
2、申请人为鹤岗卫生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
3、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的计划外学生,如其招生计划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生学历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能报名考试。
(二)报名材料
1、《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交考生用于考试确认,一份交市卫生局留档备查);
2、本人毕业证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鹤岗市二代身份证,如为外地迁入我市考生请提供户口本原件);
4、派遣证原件;如无法提交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档案存放地人事部门公章,无公章视为无效。
5、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鹤岗卫生学校统一提供录取入学三联单复印件(逐页加盖学校公章),如更改专业,须提交经省教育厅同意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鹤岗卫生学校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出具学校正式文件并附名单,名单顺序同录取三联单顺序。
6、毕业证为外省院校的考生,如须在黑龙江考区参加考试,除按照黑龙江考区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经黑龙江省教育厅认可并允许报名的相关材料。包括当年报考时的黑龙江省教育厅同意招生的计划(入学三联单)或院校所在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用于辨别学历真实性)。黑龙江省学历认证中心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6号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0451-82332055。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鹤岗考点在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15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是考生须提交《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件、材料。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7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五)收费标准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59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3〕22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
(六)报名工作要求
1、申请参加2014年护士资格考试的鹤岗考生,应该在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鹤岗市卫生局承担本考点护士执业考试的考务工作。
4、考生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以及其违规行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5、考生报名提交的《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信息内容不得有人工涂改,且必须与网上所填报内容相符。
自4月25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7日。
二、成绩发布及合格证明发放
(一)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考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合格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附件:1、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考点审核时间安排
鹤岗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25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2013年12月25日印发
附件1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网报号:用户名: 验证码:确认考点:
基 |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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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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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证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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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根据考区要求自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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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
1.专业实务;2.实践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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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
最高学历 |
毕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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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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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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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习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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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
单位所属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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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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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 审查意见 印章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
考区审核意见 考区负责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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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①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②此表须考试申请人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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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申请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
附件2:考点审核时间安排
时间 |
受理单位 |
2013年12月31日 |
市大陆人民医院、市岭北人民医院、市兴山人民医院、市新一人民医院、市红十字医院、市惠民医院、兴安分院、富力分院、南山分院、市传染病院、市精神病防治院 |
2014年1月2日 |
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矿务局妇幼保健院、矿务局肿瘤医院、峻德分院、选煤分院、精神分院、兴北医院 |
2014年1月3日 |
鹤岗卫校 |
2014年1月6日 |
(上午)绥滨县 (下午)民营医疗机构 |
2014年1月7日 |
萝北县、厂企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2014年1月8日 |
六区卫生局 |
2014年1月9日 |
(上午)鹤岗市人民医院 (下午)鹤矿集团总医院 |
注:2013年12月31—2014年1月9日为集中补充材料时间,其余时间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