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办理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合格人员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需要提供报考时的报名表)、准考证同版2寸免冠照片2张;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根据数据库统一打印《卫生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数据库到jzrsjzgb1@163.com邮箱内下载)
上述材料由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收齐后,统一报市职改办。市职改办不受理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的办理事宜。
2、市职改办接收材料地点:人社大厦607室,接收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6月19日(星期五下午学习,不办理证书)考生如未能按时提供材料,转入明年办理。
温馨提示:往年未办理的卫生中初级资格证书也可前来查询办理
焦作市职改办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