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督导、检查。
二、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三、质量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
四、实行护理部、护士长二级质量管理,院质检小组每月抽查两次,护理部每月抽项查、每季全面查,并有记录。
五、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及护理部,护理部全面总结后,以护理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
六、科室根据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以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汇报护理部,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