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约尔(HenriFayol,1841~1925),法国人,他从更广泛的角度研究可普遍适用于较高层次管理工作的原则,被称为“管理过程之父”。
法约尔19岁便取得了矿业工程师资格,25岁被任命为矿井主管,31岁便成为矿井。总管,出任公司总经理时,他采用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法,使濒临破产的公司转危为安。
法约尔虽然同泰罗一样是工程师,但由于经历不同,导致他们研究问题的侧重面和观点不同。泰罗是作为普通工人进入工厂的,主要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着重研究生产过程中工人的劳动效率;而法约尔则从进入企业开始,就参加了企业管理集团,并在法国多种机构中从事过管理的调查和教学工作,所以他的管理理论着重于一般管理原理的探讨和高层管理效率的分析,他的理论大大明确和充实了管理的观念。
法约尔的“管理过程理论”的主要观点大多包含在他1916年的著作《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一书中,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1.任何企业的经营都有六种基本活动,即管理活动、技术活动、商业活动、财务活动、会计活动以及安全活动。
2.管理活动处于六种基本活动的核心地位,它有别于其他活动,由五种管理职能组成,即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和控制。
3.成功的管理应遵循十四条原则,该十四条原则包括①合理分工;②权利和责任的一致;③严明的纪律;④统一指挥;⑤统一领导;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⑦个人报酬公平合理;⑧集权与分权相适应;⑨明确的等级制度;⑩良好的工作秩序;⑩公平公正的领导方法;⑩人员任用稳定;⑩鼓励员工的创造精神;⑩增强团体合作和协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