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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护士辅导 标本采集的原则

时间:2010-06-25 11:01来源:护士资格考试 作者:lengke 点击:
  

  1 概述
  临床上送检的标本有:排泄物(尿、粪)、分泌物(痰、鼻分泌物)、呕吐物、血液、体液(腹水、胸水)等。标本检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机体正常的生理现象和病理改变,配合其他临床检查,对明确诊断、观察病情、制定防治措施起着重要作用。
  2 标本采集的原则
  1 遵照医嘱
  采集各种标本均应按医嘱执行。凡对检验申请单有疑问,应核实清楚后再执行。
  2 充分准备
  1.采集标本前,应明确检验项目、检验目的及注意事项并向病人作耐心解释,以取得合作。
  2.应根据检验目的选择适当容器,容器外必须贴上标签,注明病人姓名、科室、床号、检查目的、送检时间等。
  3 严格查对
  1.采集前应认真查对医嘱,核对申请项目、病人姓名、床号等。
  2.采集完毕及送检前应重复查对。
  4 正确采集
  采集标本既要保证及时,又须保证采集量准确,这样才能保证送检标本的质量。
  5 及时送检
  标本采集后应及时送检,特殊标本还应注明采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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