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士变更注册、证书遗失补办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变更注册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拟工作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在鞍山市内(包括海城、台安、岫岩)变更的:到鞍山市卫生局医政处办理
2、由鞍山市变往外省市的,直接到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局办理变更手续,不必到鞍山市卫生局办理。
二、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到鞍山市卫生局医政处办理
1、市内主要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2、持证人书写的补办证书申请;
3、执业机构的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小2寸相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