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抑郁症的综合表现体现为重症抑郁障碍,具有发作性病程,在两次发作之间有不同程度的残留症状。
症状,体征和诊断
患者的心境一般为抑郁,易激惹和/或焦虑。患者表情痛苦,皱眉,嘴角下垂,步履沉重,眼神躲闪,语言单调(或缺乏)。抑郁症的病态情绪伴随的心理学表现为自罪,自己往脸上抹黑的想法,注意力减退,犹豫不决,对日常活动兴趣减少,社交退缩,无助和绝望,以及反复想到死亡和自杀等。睡眠障碍也很普遍。有些病例的病态情绪已经达到"欲哭无泪"的深度,病人抱怨失去了体验情绪的能力,没有悲欢,没有兴致,整个世界没有色彩,没有生机,死气沉沉。这种类型的抑郁,如能恢复哭泣的能力,表示病情有所好转。
忧郁症(melancholia)曾被称作内源性抑郁症,表现为显著的精神运动性迟缓(思维和行动)或激越(例如,坐立不安,双手间绞,语音压抑),体重减轻,病理性负罪感和愉悦体验能力丧失。心境和行动呈昼夜节律变化,晨重夕轻。多数忧郁症病人主诉入睡困难,多次觉醒,半夜或凌晨失眠。常见性欲减退甚至丧失。可发生闭经。厌食和体重减轻可导致消瘦,并继发体内电解质平衡紊乱。
有些专家认为精神病性表现是妄想或精神病性抑郁症亚型的标志,15%的忧郁症患者会出现这种表现。患者可有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的妄想;有控诉他们恶行或诅咒他们死亡的幻听声音。亦有幻视(例如,看到棺材或已故的亲属)发生,但不常见。由于不安全感与无价值感,有些病人会相信自己正被观察或迫害。有的相信自己正罹患无法治疗的或可耻的疾病(如癌症,性传播疾病),并且认为自己正在传染给别人。极少数情况下,精神病性抑郁症的患者为了"拯救"家人摆脱未来的厄运,会杀死他们(包括婴儿)然后自杀。精神病性抑郁症患者的地塞米松抑制试验结果均为阳性。
非典型抑郁症的临床表现主要是反向植物神经症状;包括焦虑-恐怖,晨轻夜重,入睡困难,嗜睡,白天也昏昏欲睡,贪食导致体重增加。和忧郁症不同,非典型抑郁症患者对可能的积极事件表现乐观,但常因一点点麻烦而气馁,陷入抑郁。非典型抑郁症和双相Ⅱ型障碍相当部分存在重叠。
对抑郁的临床诊断一般不困难,但如症状不明显可能难以确诊。例如,处在恢复不完全时期的严重抑郁症患者,其典型的抑郁症状消退,代之以亚急性的或长期的疑病观念,脾气急躁以及继发性的婚姻关系问题。隐匿型抑郁患者可能在意识中体验不到抑郁心境。相反,他们主诉躯体不适,甚至会用笑嘻嘻的面貌作为防御性面具(微笑型抑郁)。其他人主诉疲乏,各种各样的疼痛,害怕发生灾难或害怕自己发疯。这些患者的REM潜伏期缩短,支持临床表现的情感性质。
对所有患者,特别是那些自称不值得治疗或对治疗过程拒绝合作的患者,都必须全盘考虑上述所有的症状与体征,作出诊断。
治疗
一般原则 对大多数抑郁症患者都是进行门诊治疗。中重度抑郁症的治疗采用支持疗法和心理教育,同时予以药物治疗;对轻度抑郁可予心理治疗。对所有抑郁症患者都必须礼貌地直接询问有无自杀意念,计划或行为。有关自戕的一切信息都必须慎重对待。
首先,医生应每周或两周一次探访抑郁症患者,提供心理支持,介绍疾病知识,掌握病情进展。在治疗初期,通过电话与患者及其家人保持联系很有好处。由于精神疾病的大多数患者都感觉窘迫,羞耻,因此必须告诉患者本人,家人和他的雇主(讲究时机,且须征得患者同意)抑郁症在多数情况下都是一种自限性疾病,且预后良好。有些患者会觉得抑郁症的诊断难以接受,医生应安慰他们抑郁症并不代表人格缺陷,对抑郁症引起的生理紊乱进行解释。对服药忧心忡忡的患者,可以向其保证抗抑郁药不会成瘾。告诉患者病情的恢复不是一帆风顺的,帮助患者减轻羞耻感,确保他们遵从医嘱。抑郁发作的药物治疗至少应持续一次发作的自然期间(亦即6个月)。
因人而异对患者给予不同的建议很有好处。包括告诉患者尽量持积极心态,但不要接受力有不逮的任务;不要为抑郁而抬不起头;记住灰暗的情绪是患病表现,只要病情好转,它会随风而去。对与患者有关的人士,应告知抑郁症是一种需要专门治疗的严重疾病;患者并非懒惰;失去爱和工作往往是抑郁症的结果,而非病因;宗教也许能令患者轻松一些,但不可能治愈抑郁症;锻炼不是治疗抑郁的特效药;休假可能使抑郁病情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