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卫考办发〔2012〕2号
关于做好2013 年度乌海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 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www.wszg8.com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2〕13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考务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卫考发〔2012〕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乌海考点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 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 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 的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需满2年。
五、2013 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为301-360、102、202、204、367、374的65个专业的4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
六、2013 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的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七、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基础知识9:00—11:00时相关专业知识5月18日14:00—16:00时专业知识9:00—11:00时专业实践能力5月19日14:00—16:00时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基础知识8:30—10:00时相关专业知识11:00—12:30时专业知识14:00—15:30时专业实践能力5月18、19、25、26日16:30—18:00时
八、报名方式与时间: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期间,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乌海考点拟于2013年1月17日至1月25日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申报表、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时限、地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过期一律不予补报。
九、各区卫生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专人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考生报名工作的咨询、指导及相关材料收集,严格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切实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
附件3.《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