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评方式
(一)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人员须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
(二)对取得国家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的人员如个人自愿可免予专业考试,按申报程序申报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
(三)对申报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的人员不专设英语和医古文科目考试。主管药师须掌握的英语基础知识已编入“药学综合知识”教材;主管中药师须掌握的医古文知识已编入“中药学综合知识”教材中。在药学(中药学)专业考试中,外语及医古文作为考试内容,在试卷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四、报名办法
2013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日至3月8日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2013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联系电话:(0951)5099163、5099130。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为5kb-25kb)。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3年3月4日至3月8日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与老干部处(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8号)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联系人:鄢小军,咨询电话:(0951)6024459。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4日至3月10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五、有关要求
为了统一和规范我区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工作,促进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高,畅通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渠道。自2014年起,晋升医药行业初、中级职称考试纳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国家印制的资格证书,不再单独组织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1.2013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2.2013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代码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