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县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开始办理证书。请接此通知后,抓紧时间通知合格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复印件1份、准考证、1寸免冠照片1张、2寸免冠照片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证书上),于2012年2月21日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办理证书(地址:财税大厦2006室,联系电话:4269105)。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
1.2011年度卫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