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各单位:
2011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网上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的考生,由单位组织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网上报名时选择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选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经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
二、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办理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报名审核时所提供的各类证书(如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点击下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4、考生照片(使用与准考证同底版照片,黑白彩色兼可)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
5、合格人员名单(办证序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
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时,需携带的材料同上。
三、办理时间、地点
证书办理时间:
2012年2月8日——3月2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地址:济宁市人才大厦(火炬路北首)人事考试中心702房间
电话:0537-2967978
注: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请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本单位合格人员,以防遗漏。办理护理(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另行通知。
附件:
(单位办证人数多的请将名单中的“办证序号”用铅笔填写在登记表右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