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装订说明
一、现场确认材料装订顺序
初级(士)
1、《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11年准考证或成绩单复印件(历史考生)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初级(师)
1、《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11年准考证或成绩单复印件(历史考生)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5、初级士职称证复印件
6、聘书复印件
中级
1、《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11年准考证或成绩单复印件(历史考生)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5、初级师职称证复印件
6、聘书复印件
7、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人员)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核材料顺序
1、毕业证原件
2、职称证原件
3、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原件(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人员)
特别提示:1.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至少来两名工作人员,一名负责现场确认,一名负责资格审核。2.现场确认材料与资格审核材料按花名册(一式两份)上的序号编号后分两类整理。3.花名册按初级士、师、中级三类造册。4. 资格考试报名表中的单位必须填写具体,各县区注明所属县区名称,市人才交流中心注明市人才,应届毕业生应注明所属学校名称(宝鸡辖区内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