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局管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222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2010年度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条件
参考人员的范围和条件等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人社厅发[2009]138号文件调整后的规定执行,未调整的部分仍按原政策执行。
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请各地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并出具单位证明,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点设置:
2010年度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自2009年12月15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0日。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月10日,按照安排顺序在市卫生局进行考点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为保证确认工作有序进行,不受理个人报名,确认工作由单位集体进行。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驻咸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在所在在辖区卫生局报名。
报考护理初级(士)的2010年在校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按照报名条件审核,在报名表上加盖学校印章,到市卫生局报名点现场确认。
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三、报考专业调整
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专业代码026)和输血技术(中级,专业代码116)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持《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到考点、报名点进行确认。
1、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②《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③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④申报师级资格需提交士级资格证书及聘书。
2、申报中级资格考试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及聘书。
凡报考专业代码在027至091之间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注册证书)。
3、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按原档案号报名,同时提交上年度考试成绩单。
4、考生报名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应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单纯复印件无效)。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5、各报名点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各报名点须在规定时间将报名信息汇总上报考点,同时提交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和材料供审查。考点资格审查完后证件原件和材料退回,将其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存放在各考点。
7、申报表上填写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名时所属工作单位,以便于成绩单的准确发放。应写清XXX县XXX医院、XXX学校(院),不按要求填写单位者不予受理。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
2010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7至086)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3)、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100)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余51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1、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和日期 | |
基础知识 | 5月22、23、29、30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2、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和日期 | |
基础知识 | 5月22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3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1、关于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报名考试,仍按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陕卫考办发[2002]8号文件执行。
2、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保留准考证,以备考试科目全部通过后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3、对于考试合格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持准考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及相关证件到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办理资格证书。
七、考试收费:
报名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陕价费转发[2002]9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价费调发[2002]93号)核定标准收取,即: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
八、教材征订
各县市区、各单位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组织好考试人员教材征订工作,于2009年1月20日前将教材征订单及教材款交卫生局人事科,以便汇总及时组织教材。
全市参考人员分布广、人数多、组织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考试有关政策传达给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精心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名工作。
报名点地址:咸阳市卫生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29-33550817
附: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送审安排
12月28日:长武县 旬邑县 水电医院
12月29日:彬县 永寿县 铁七局医院
12月30日:淳化县 三原县 西藏民附院
12月31日:泾阳县 武功县 5702医院
1月4日:兴平市 乾县 铁一局中心医院
1月5日:礼泉县 高新区 彩虹医院
1月6日 秦都区 渭城区 市人才交流中心
1月7日:市一院 20局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
1月8日 市二院 215医院局 西藏民族学院
1月9日 市卫生学校 陕西中医学院
1月10日 其他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