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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2013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1-21 13:40来源:彭州市卫生局 作者:lengke 点击:
  

彭州市卫生局

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www.wszg8.com《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号)和川人社办发[2013]10号文件的精神,为确保我市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相关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考试要求

  (一)报名方式: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www.wszg8.com自2012年12月28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表上必须加盖档案部门和工作单位公章。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考生网上预报名后,必须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网上申报确认,未经确认报名无效。

  (二)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12月28日起,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各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初审: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彭州市卫生局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初审工作。原则上考生在工作单位集体办理报名手续,不以个人形式报名,村卫生站的统一到所属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个人档案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或卫生分中心托管的考生可直接在该中心报名。初审时间为2013年1月14日—18日17:00时止,初审地点为卫生局政工科307办公室。

  三、资格确认

  (一)彭州市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13年1月21日8:30--12:00时前完成。

  (二)经现场资格确认、审核履行报名手续完毕后,一律不得更改报考专业、科目等有关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现场资格确认时间表安排,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做好工作部署。

  四、提交材料

  (一)上年度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表上必须填写上年度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

  3.2012年度考试成绩单;

  4.近期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申报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

  (二)新报名考生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

  3.卫生专业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准入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

  6.工作岗位变动的,单位出具转岗2年以上证明;

  7.社区机构工作人员必须提交签订的《聘用合同》。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代码301)、社区护理(专业代码373)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确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8.近期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申报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

  9、三级医疗机构招录的2011年以后毕业(含2011年)的考生,申报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须提供省级(含成都市)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查,交复印件一套。

  (四)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五)各单位须填报《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见附件3);凡属我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中级资格考试考生须填报《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基层卫生单位)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见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考试费用

  按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2043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试50元/人/科,中级资格考试70元/人/科,一经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后概不退费。

  六、准考证打印

  自2013年4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 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6日。

  本次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都考点工作由成都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川人社办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考试资格初审,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要加强对报考考生的政策、报名程序的宣传和组织,严格按照考试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周密安排,确保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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