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彭州市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13年1月21日8:30--12:00时前完成。
(二)经现场资格确认、审核履行报名手续完毕后,一律不得更改报考专业、科目等有关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现场资格确认时间表安排,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做好工作部署。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一)上年度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表上必须填写上年度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
3.2012年度考试成绩单;
4.近期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申报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
(二)新报名考生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
3.卫生专业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准入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
6.工作岗位变动的,单位出具转岗2年以上证明;
7.社区机构工作人员必须提交签订的《聘用合同》。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代码301)、社区护理(专业代码373)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确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8.近期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申报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
9、三级医疗机构招录的2011年以后毕业(含2011年)的考生,申报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须提供省级(含成都市)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查,交复印件一套。
(四)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五)各单位须填报《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见附件3);凡属我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中级资格考试考生须填报《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基层卫生单位)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见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