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 药品的进出口管理

时间:2009-11-14 16:11来源:药学职称考试 作者:lengke 点击:
  

  1.进口药品注册审批制度

  1)必须SFDA审批发指证;

  2)必须每批进口备案通关;

  3)必须批批依法全检;

  4)指定口岸进口(国务院)。

  2.注册申报与审批

  1)必须符合该国和中国的GMP;

  2)生产国地区已上市许可,否则SFDA确认;

  3)必须按新药进行质量复核和临床研究;

  4)变更应申请发新证(但效期不变);

  5)特批进口仅限特定医疗目的使用。

  3.注册证检

  1)《进口药品注册证》国外;

  2)《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

  3)注册号(HZS)+8位数,变更原号前加B;

  4)注册证效期5年,提前半年申请;

  5)注销:批文、注册证到期不申请或不符。

  4.进口药品名称与包装

  1)必须SFDA批准,不得更改;

  2)必须使用中文、符合相关规定。

  5.进口检验

  1)必须按法定标准全检;

  2)报告单结论必须明确。

  3)样品保存三年。

  6.采购进出口药品规定

  1)必须提供盖章的注册证、报告书的复印件。

  2)不得采购验收手续不全的进口药品。

  3)国务院限制或禁止出口国内供应不足的药品。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持有SFDA进出口准许证;

  5)国外引种的药材,经SFDA审核批准后,方可销售。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招生方案 | 免费试听 | 报名演示
课件更新 | 网校介绍 | 答疑周刊
网校学员——快速注册通道
卫生资格考试培训
快速进入: 免费试用
详情查看: 付款方式
电话咨询: 4000-8787-36
QQ咨询:

卫生资格考试题库视频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