栓剂腔道给药作为直肠和阴道用药已有千百年历史,随着医药事业的发展,逐渐认识到栓剂不仅限于局部作用。药物通过直肠吸收尚有全身作用,下面介绍述栓剂药物全身作用特点。
1.栓剂给药的特点
栓剂作全身治疗与口服制剂比较,有如下特点:
①药物不受胃肠pH或酶的破坏而失去活性;
②对胃粘膜有刺激性的药物可用直肠给药,可免受刺激;
③药物直肠吸收,不象口服药物受肝脏首过作用破坏;
④直肠吸收比口服干扰因素少;
⑤对不能或者不愿吞服片、丸及胶囊的病人,尤其是婴儿和儿童可用此法给药;
⑥对伴有呕吐的患者的治疗为一有效途径。
栓剂给药的主要缺点是使用不如口服方便;栓剂生产成本比片剂、胶囊剂高;生产效率低。
2.栓剂药物吸收途径与影响吸收因素
①吸收途径:药物口服给药后,经门静脉进入肝脏,在肝脏中代谢,这样多数药物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原有的作用强度。栓剂给药时,药物在直肠吸收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条是通
过直肠上静脉,经门静脉进入肝脏,进行代谢后再由肝脏进入大循环;另一条是通过直肠下静脉和肛门静脉,经骼内静脉绕过肝脏进入下腔大静脉,而进入大循环。
因此,栓剂纳入肛门的深度愈靠近直肠下部,栓剂所含药物在吸收时不经肝脏的量亦愈多,其部位应在距肛门2cm处。据报道,一般由直肠给药约有50-70%不经肝脏而直接进入大循环。对于阴道附近的血管,几乎均与大循环相连,所以施入阴道的药物吸收速度也比较快,且因不经肝脏而作用也较强。此外,也有研究指出,淋巴系统对直肠药物的吸收几乎与血液处于相同的地位。所以,直肠淋巴系统也是栓剂药物吸收的一条途径。
②直肠吸收与其他给药途径的比较:由于药物种类不同,直肠吸收的情况不一样。有人曾比较了几种茶碱衍生物制剂的吸收情况,如果提前30min直肠给药,保留灌肠与静脉注射给药有相似的效果。而肛门栓剂的吸收速度较灌肠法为低,说明剂型与赋形剂及药物性质的不同,对主药的吸收有影响。
由于药物种类不同,直肠吸收的情况亦有所不同。有些药物如四环素等,人的直肠吸收率远远低于口服。林可霉素的直肠吸收率与口服者相近似,但采用溶液作灌肠剂要比用栓剂吸收效果好。
③影响直肠吸收的因素:药物在直肠中的吸收过程极为错综复杂,其机理尚未完全阐明,今后需进一步研究。影响栓剂中药物直肠吸收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生理因素 结肠内容物:粪便充满直肠时对栓剂中药物吸收量要比无粪便时少,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无粪便存在的情况下,药物有较大的机会接触直肠和结肠的吸收表面,所以如期望得到理想的效果,可在应用栓剂以前先灌肠排便。其他情况如腹泻、给肠梗塞以及组织脱水等均能影响药物从直肠部位吸收的速率和程度。
pH及直肠液缓冲能力:直肠液基本上是中性而无缓冲能力,给药的形式一般不受直肠环境的影响,而溶解的药物却能决定直肠的pH.弱酸、弱碱比强酸、强碱、强电离药物更易吸收、分子型药物易透过肠粘膜,而离子型药物则不易透过。
药物的理化性质因素,溶解度:据报道在直肠内脂溶性药物容易吸收。而水溶性药物同样能通过微孔途径而吸收。粒度:以未溶解状态存在于栓剂中的药物,其粒度大小能影响释放、溶解及吸收。粒径愈小、愈易溶解,吸收亦愈快。解离度:药物的吸收与其解离常数有关。未解离的分子愈多。吸收愈快。酸性药物中PKa在4以上的弱酸性药物能迅速地吸收、PKa在3以下的吸收速度则较慢。碱性药物中pKa低于8.5的弱碱性药物吸收速度较快PKa在9~12之间的吸收速度很慢。说明未解离药物易透过肠粘膜,而离子型药物则不易透过。如水杨酸的吸收率随pH上升而下降、象季铵盐等完全电离的药物亦不吸收。药物从直肠的吸收符合一级速度过程,且属被动扩散转运机制。
基质对药物作用的影响:栓剂纳入腔道后,首先必须使药物从基质释放出来,然后分散或溶解于分泌液中、才能在使用部位产生吸收或疗效、药物从基质释放得快,则局部浓度大作用强;反之则作用持久而缓慢。但由于基质性质的不同,释放药物的速度也不同。
在油脂性基质的栓剂中所含的药物如系水溶性并分散在基质中时,则药物能很快释放于分泌液中,出现的局部作用或吸收作用也较快。若油脂性基质所含的药物系脂溶性的,则药物须先从油相转入本性分泌液中方能起作用,这种转相与药物在油和水两相中的分配系数有关。如药物的浓度低而且在油脂中的溶解度较大时则难以进入分泌液中,药物的释放受到一定的阻碍,作用亦比较迟缓。因此宜采用油/水分配系数适当小的药物,既易转移入分秘液中又易透过脂性膜。
水溶性基质中的药物,主要借其亲水性易溶解在分泌液中来释放药物。其药物溶于水溶性基质中,因油/水分配系数小,故不易透过脂性膜,小分子药物(4~10A0)可透过膜上微孔。
表面活性剂的作用:实验证明表面活性剂能增加药物的亲水性,能加速药物向分泌液中的转入,因而有助于药物的释放。但表面活性剂的浓度不宜过高,否则能在分泌液中形成胶团等因素而使其吸收率下降;所以表面活性剂的用量必须适当,以免得到相反的效果。
3.栓剂中药物的剂量
关于栓剂盼剂量,尚未有明确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认为至少相当于口服剂量,或为口服剂量的1.5~2倍;毒、剧药物则不应超过口服剂量。但适宜的直肠给药量以及栓剂的大小、形状、基质的选择,应根据药物的理化性质(如物理状态、溶解性及分配系数等)及基质的性质(如熔点、溶解性及表面活性)等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