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护士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全旗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4年护士首次注册工作已于2014年7月17日开始受理,为了保证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由各医疗卫生单位专人负责,统一办理,并将注册所需材料收齐,上报旗卫生局医政股。
二、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附件1);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A4纸)各1份;
(三)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申请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本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附化验单);(附件2)
(八)拟执业机构不少于一年的拟聘用证明材料(加盖医院公章)1份;(附件3)
(九)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十)八个月以上临床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十一)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4张;(分别贴在注册表和体检表上)其余2张贴在A4纸上写上名字和单位名称。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材料除原件外,其他复印件以A4纸提交,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以方便审核及归档。
(二)2012年(不含2012年)以前考试成绩合格未办理执业注册的考生办理首次注册手续时,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不少于三个月的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护士注册培训证明》原件1份;(附件4)
(三)请各医疗卫生单位收齐申请材料后于2014年8月5日前上报旗卫生局医政股,逾期不报,不再单独受理,后果自负。
联系人:张晓丽
联系电话:6336220
翁牛特旗卫生局
2014年7月17日